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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一直在思考一句話~"夫妻也只是人際關係的一種"。

剛聽的時候真的完全無法反駁,畢竟兩個人真的是從毫無關係經由法律授與權力才變成有法律關係,這是真的,只是由嘴裡說出,總覺得冷血......。

所謂「人際關係」(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),又稱「人群關係」,指的就是人與人之間的相互交往影響。廣義的人際關係包括親子、兩性、手足、師生、勞資等;狹義的專指朋友、同儕、同事間的人際互動。基本上,只要雙方之間產生影響力就可視為一種人際關係

    人際關係是一種社會化過程、一種影響力、行為模式,可經由學習訓練來強化及改變。人際關係是相當複雜的,每個人的人際關係都有其獨特性、複雜性、個別差異性等等,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模式也不盡相同。但仍有ㄧ些共同性,其中最重要的兩項:

1.人際關係是不斷在改變的,而它的發展也是有階段性的。

2.人際關係是經由溝通來開始建立和維持的。 

     的確,人際關係是ㄧ個動態的關係,不停的變化。人際關係的發展是由淺而逐漸加深的。是由接觸期進入涉入期再進入親蜜期,然而就算進入親蜜期後並不表示就能永遠維持。 

    人際關係建立目的不只是人與人之間相處,還要透過交互作用來影響對方的態度、行為…等等。而人際關係就是由溝通開始建立的,包含了語言及非語言的部份。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6Z2yxa6LRE_MoGsopcJl.w--/article?mid=872 

人際關係的特性:

    人際關係的重要特性便是它是不斷地變化。人際關係的發展一般可以五個階段:

一   接觸期(contact stage):人際關係的開始,雙方第一次見面,彼此打量對方。許多學者認為,在平均四分鐘內的接觸,就已經決定了我們是否喜歡對方,是否要和對方繼續交往。所以,第一印象十分重要。

二  涉入期(involvement stage):如果彼此對初次的接觸都感到滿意,就會進入涉入期。在這一個階段當中,彼此會進一步的了解對方。此時,彼此的人格特質、價值觀、興趣與嗜好,甚至優缺點,都會逐漸一一顯露出來。如果彼此越談越投機、相見恨晚,可能會進入下一個親密階段;但是如果彼此發現差異點其實還蠻多的,雙方似乎覺察到不似自己當初所以為的那樣,則彼此可能漸漸疏遠,終止感情。或者停留在涉入期,成為一個普通朋友。

三 親密期(intimacy stage):在這一個階段的親密關係,彼此可能有承諾、相聚的時間增加、談話內容越來越深入。此時可能繼續維持親密關係,也有可能因為感覺到束縛,因而回到涉入期(如男女朋友間,一方感到受到束縛)。也有可能因為彼此相處的摩擦與誤會,讓關係進入惡化期。

四  惡化期(deterioration stage):雖然並不是所有的關係都會進入惡化期,但是不幸的是,也不是所有的人際關係都能停留在親密期。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越是親密,就越容易發生衝突。也可能是外在因素讓親密關係變質,都可以使雙方產生衝突。如果雙方衝突無法順利解決,很可能只好走上解除關係。但如果衝突可以適當解決,感情可能會更堅固。當然,也有少數關係會一直停留在惡化期中,但是處於惡化期的關係是令人不舒服的,除非使用建設性的方法,才能恢復到親密期,否則將可能進入解離期。   

人際關係是種可以任意增加,就像在臉書上按一個加入就變成朋友的關係,也可以任意中止,那代表非得要一定的(或某一個)對象可以繼續可以維持的。

但是當誰都可以取而代之時,某些人際關係(像夫妻)就顯得很沒意義,因為愛之所以為愛就是因為它讓彼此覺得不可取代不可替代,應該沒有人會說家人也是一種人際關係吧!換句話說說話的當下"夫妻也是一種人際關係"代表跟誰一起都無所謂了......  

 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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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史芊吉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